驷马高门 sì mǎ gāo mén |
近义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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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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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始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‘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尝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’至定国为丞相,永为御史大夫,封侯传世云。”后以“驷马高门”谓门第显赫。 |
出处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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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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谒后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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谜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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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故事: |
在西汉时期,东汉郡有一位名叫于公的狱官,他深谙律法且办案严谨,因其公正决断而声名远播。无论案件大小,他都详尽调查、审慎处理,对于那些触犯法律并由于公依法判刑的人,均未出现因不服判决而心中存有怨恨的情况。
当时,郡内有一名年轻的孝妇,虽寡居且膝下无子,却始终如一地恭敬侍奉年迈的婆婆。婆婆体恤其辛劳,曾建议她改嫁,但孝妇坚决不肯。婆婆私下向邻居透露:“我这个孝顺的媳妇对我十分尽心尽力,我看在眼里,疼在心里。她年纪轻轻就守寡,我又年老体衰,长久拖累她,实在于心不忍。”
然而,之后老夫人选择了自缢,以求不再拖累孝妇。但老夫人的女儿却向官府控诉说是孝妇杀死了自己的母亲。县衙差役拘捕了孝妇,尽管孝妇坚称自己无辜,但在严酷的逼供之下,她被迫承认了莫须有的罪名。此案上报到了郡曹府,于公深知这位妇人十余年如一日地以孝顺闻名乡里,坚信她绝不可能杀害婆婆。
然而,当时的太守并未采纳于公的分析意见,于公极力争辩,却终究未能改变太守的决定,最终只得抱病痛哭,以此抗议判决结果。太守依然坚持判定孝妇犯有谋害婆婆之罪,并将其处以死刑。孝妇蒙冤死后,郡内连续三年遭受严重干旱。
直至新太守上任,为查明大旱原因进行了占卜,于公再次指出孝妇本不应枉死,前任太守的独断专行恐酿成了这场灾难。新太守听从了他的意见,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祭祀仪式,亲赴孝妇墓前献祭,并为其树立墓碑以表彰其孝道,此举之后,天立刻降下大雨,当年郡内五谷丰登。
自此,郡中百姓对于公更加敬重有加,他们特地为于公建立了一座宏伟祠堂,大门宽敞到足以让驷马高车通行无阻。于公的儿子于定国后来更是官至廷尉,使得于氏家族更加显赫荣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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